书记信箱 | 中文 | ENGLISH
书记信箱 | 中文 | ENGLISH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学院新闻 >> 正文
学院新闻

学院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体系

发布时间:2009年09月14日        

当前,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,山东华洋航海专修学院部分学生被确诊患甲型H1N1流感。9月14日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,防范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,全面落实防控责任,做好重点防控,学院制定以下防控工作责任体系:

一、进一步明确防控工作方针和要求

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坚决贯彻“高度重视、积极应对、联防联控、依法科学处置”的方针,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,树立“持久战”的思想,认真部署落实防控措施,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要立足于“防”,继续加大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;要立足于“早”,继续加强监测,切实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诊断、早隔离、早治疗;认真坚持日报告制度,全面预防、有效控制。

二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

(一)落实部门责任

各部门在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,按照《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》的要求,高度重视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严格实行部门联防联控,群防群控,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。

(二)加强督促检查

郑立森副院长负责教职员工面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;郭立堂副院长负责学生面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。范珍花同志为学院联络员,负责汇总情况,及时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,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。各部门做到信息沟通,及时报告有关重要信息。

(三)依法规范个人防控行为,强化社会责任

每位师生员工都应协助、配合、服从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,做好自我防护,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的调查、检验、采集样本、隔离治疗等预防、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。

甲型H1N1流感的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,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服从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做好隔离治疗、排查工作。

三、严格防控监管,落实责任追究制度

将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职责绩效考核范围,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制。个人违反防控管理规定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上一条:学院制定实施甲型H1N1防控应急预案

下一条:学院制定实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制度

网站信息维护:宣传统战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