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信箱 | 中文 | ENGLISH
书记信箱 | 中文 | ENGLISH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学院新闻 >> 正文
学院新闻

学院制定实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制度

发布时间:2009年09月14日        

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,省教育厅、卫生厅,潍坊市委市政府等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,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,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,进一步提高认识,明确责任,强化措施,9月14日,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“学院甲型H1NI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”。

一、学院对各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对因防控工作不力而发生聚集性疫情的,严格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。

二、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总责。

三、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:

1、认真落实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,建立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,将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人,形成“统一领导、分工负责、互相配合、齐抓共管”的工作格局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
2、做好宣传工作,让师生员工掌握科学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
3、严格按照《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》要求做好部门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学校因病缺课监测报告。对因病缺课、缺勤的学生和教职工应及时进行缺课、缺勤原因追踪,随时了解其动态。

4、保证本部门(班级)及所管辖的全体人员按要求佩带出入证进出校门,对不按照规定佩戴出入证者,保卫(门卫)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内。

5、各部门严格执行每日晨检、午检书面报告制度。对本部门中有发热、咽痛、咳嗽等症状之一的应实施重点监测。发现可疑者应按程序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。

6、重视信息的收集上报。各部门要指定信息报告人,掌握了解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情况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,以便做好预防工作,同时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。

7、加强学校门卫管理。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必须佩戴出入证,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,并严格进行登记,一切发热人员不得进入校园。

8、对新生以及假期回校的学生,要单独造册登记,严密监控,一旦发现发热症状,除尽快向学校疾控中心汇报外,要立即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,按要求送医院诊治。

9、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教育列入学生日常教育,倡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室外活动,增强体质。

10、做好教室、食堂、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、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的消毒,搞好校园环境卫生。

11、对举办培训班、活动的,本着谁组织(提供场所)谁负责的原则,落实责任。

12、对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的学生和教职工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,实行有效的隔离和救治,实施各项防控措施。

13、严格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管理。疫情信息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。学院要加强对师生的教育,重视舆情分析,对违反疫情发布程序,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者,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责任书一式两份,有效期至甲型H1N1流感疫情消失,在此期间,因工作失职而出现疫情瞒报、迟报、漏报的,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院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,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上一条:学院制定实施甲型H1N1防控应急预案

下一条:学院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体系

网站信息维护:宣传统战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