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精神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经贸委关于组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意见》要求,经专家组评议论证,1月6日,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文,同意我院组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。
文件指出,集团实行会员理事会制,理事会由会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。集团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,在省教育厅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。
文件要求学院,要加强领导,合理配置教育资源,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“订单式培养”,强化行业、企业全方位、全过程参与职业教育,使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、互利共赢的紧密合作关系,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向特色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。